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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在美国要谨慎

浏览次数:2127    发布时间:2016-01-07

 

加州中国小留学生虐待同学案达成认罪协议,三被告将分别判刑13年、10年、6年。出现这样的问题,除了心里扭曲意外,更多的是对法律的漠视;然而在美国法律真不是“选修课”!生活中的杂事也离不开法律的调和:

 

国内的大学好像很多都开设“法律基础课”,俗称“法基”,但是真正认真上这门课的同学屈指可数。中国学生对本国法律都呈现“法盲”状态,留学到了美国后更常常被莫名地卷入法律和合同纠纷。美国是一个制度严格的法律社会,留学生必须抛开自己是“外人”的想法,想要融入美国社会,首先要了解它,最最起码要给自己留个心眼,打好法律预防针再出门。

 

提到这个话题是因为这几天好几波中国留学生到博纳寰美来诉苦,说自己被一个校外的学生公寓给“坑”了。咱们现在一起来做“阅读理解”,看看从这个案例上能够学到什么。

 

校园边上的小广场区从去年年底开始盖高级学生公寓,不仅地理位置优越,而且拥有舒适的单人间、独立卫浴、游戏房、游泳池、桑拿、电视房、免费无限网络、甚至还有美国人很流行的“阳光浴房(晒成古铜色皮肤的沙龙)”。当然,又有自由又有高档设施,这公寓的价格也自然不菲。话说年初的时候高级公寓还在刨坑阶段就开始招租了,各种校园宣传也是大张旗鼓。来找我的这几个中国留学生就是年初趁着热闹在网上填了个“报名表”。没想到,几天前这几个学生陆续收到一封来自外租公寓的电子邮件,告诉他们根据他们所签订的合同,下一步需要交纳什么什么费用,以及入住准备等等。这个公寓楼目前刚有墙板,预计8月份开学前可以入住。咱们的几位中国留学生慌了,“合同,什么合同?我们当初明明只是填写了一个报名意向,再说我们压根没打算住这个公寓啊,我们已经打算在校外合租房子了!”这几个学生倒是聪明,立即找中国教授以及美国律师咨询和帮忙。律师拿着他们当初网上填写的那个被学生们当作“意向书”的东西仔细通读,上面明明就写着“Contract (合同)和 Agreement (同意书)”等字眼,而且这份合同一共有40几页啊,朋友们!!其中包括了各种违约条款。末尾还要求填写者进行“电子签字”,也就是在认同条款上打勾,之后打字签名。律师看过后说,“没错,这就是完整有效的合同,胜算几乎没有。你如果实在不想住,只好以转租的方式找到下家;但是对下家也要了解和面试,不然下家毁坏东西或者不交租金,公寓会找法律承租人,也就是你,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本来以为自己有理的中国留学生们傻了眼,高呼上当。

 

从这个案例上我们学到:

 

1. 凡是需要签名的文字都要仔细阅读,自己的名字不是随便签的!

这几个中国留学生本来以为自己是填写了个“对此房感兴趣”的意向表,没想到人家明明白纸黑字写着“合同”以及“同意书”字眼。如果错过了这些明显标志字,这几个留学生在翻过了40多页的所谓报名表之后难道从来没好奇过为什么一个报名表弄的这么复杂?同时律师指出,对于附加条款过多的合同(比如一个学生公寓的租赁合同居然有40多页),更要小心里面夹杂的对于签订人不利的条款。同时,这几个同学签订的是一年期的租赁合同,提前退房要负违约金。美国的很多服务都是有合同期限的,比如手机公司的优惠套餐或者免费手机都常伴随着1-2年的合同;租赁房屋和公寓有按月或者按年续签的合同。如果同学们预期自己只在美国学习1年(比如交换生或者只学习语言培训),那么就不要牵2年的手机合同,否则不但没有省钱,还会在退出合同的时候烦心和损失。

 

2. 在美国,电子文档和电子签名都具有法律效应。

留学生们为自己辩解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他们认为在所谓的网上合同上自己打的“电子签名”没有法律效应。他们认为正经的合同应该是本人亲自在打印出来的合同文本上签字方才有效。律师说,美国的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大家回忆一下申请美国签证的DS-160表最后是不是也要求申请人的电子签名了?)同样的,通过电子邮件传达的信息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之前的大学有过这样的例子,大学财务处某个暑假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留学生学费上调的消息;留学生在放假期间很多人没有在意这个邮件,返校后发现秋天的学费高涨,打算以学校没有提前通知为由联合众多留学生拒绝缴付学费,理由也是“为啥没有书面通知?”学校的律师说电子邮件就是书面通知,你的邮箱在不在“收件人”栏?在,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3. “摊上事儿”要找律师帮忙,而不是“私了”。

上文几个中国留学生办的比较聪明的事情是第一时间找到了当地的律师咨询。美国的大学一般都有至少一位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服务的法律顾问。大家注意这个“免费”在美国是及其宝贵的东西。因为美国的民事律师大多数以小时收费,便宜的150刀,贵的300多刀。也有以案例收费的,几百到几千美金不等。学生找学校的法律顾问咨询和代言,不仅有经济上的好处,更重要的是避免学生自己出面摆平事件的过程中说错话或者做错事,酿成更糟糕的后果。留学生在海外因为不懂法律自己试图摆平事件,结果触犯了法律,从“有理”变成了“被告”,输官司、赔钱、甚至进监狱的案例屡见不鲜。大家都熟悉美国警匪片里警察抓到嫌疑人的第一句话总是“你有权保持沉默,不然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在美国不仅不可以随便签字,还不能轻易说话。另外,美国的民事法律一个州一个样。同学们摊上事儿一定要找专业人士咨询,不能简单依靠网上的经验,照葫芦画瓢。

 

4. 语言不通和文化差异不能成为胜利理由。

几个中国同学把自己的理由都陈述之后发现并不是很占理,于是拿出自己英语不好,没有充分理解网上合同,以及对文化不了解,不知道美国的合同可以网上签等等理由。如果英语不好,签合同或者出面谈判的时候同学们可以找个信任的美国朋友或者中国朋友陪同,帮忙翻译。合同毕竟是自愿签订的,所以这个校外的学生公寓公司虽然比较阴险地设计了40多页的让学生吃亏的条款,但是在法律纠纷中没有责任。同时,文化和语言的理由即便在法庭上也只能引起法官的同情,但是无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5. 吃一堑,请长一智!

这次遇到合同纠纷的几个难兄难弟大概五六个人。让我哭笑不得的是,其中有好几位合同纠纷尚未解决(根据合同需要一年的公寓租赁费用,大概每月700刀),已经转身跟别的便宜的公寓又签了合同(合租房便宜,每个人一个月350-400刀)!我想问他们的是,如果这边的公寓退不了,他们打算怎么处理一个人两处房,以及每月1000多刀的费用?其中一个男生对我说,“要是在国内就好了,一托人就解决了。我也找好了一个新的室友,本来这周就签合同,看来得缓缓。”自己做事不经过大脑,出了问题想找个关系帮忙摆平,不把法律和合同当回事儿。少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博纳寰美点评:我们常说“入乡随俗”。在美国,法律这件事真的不是“选修”项目。打算和正在美国留学生活工作的人们,请恶补法律常识,每日两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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